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是可以進生活垃圾填埋場嗎
按《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規定: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經處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按《GB50869-2013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規定:
城市污水處理廠剩余的污泥有哪些處理途經?
目前,我國污泥的處置方法主要有填埋場、海洋處理、焚燒等,但這些方法不能滿足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1 填埋處理
污泥填埋場目前是中國應用最廣泛的地區。中國污泥處理的大部分垃圾填埋場都是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泥本身含水量過高,質地松散,容易造成垃圾滲濾液產生,垃圾填埋場土壤不穩定。埋層破裂的可能性增加。在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機械脫水后,大部分污泥的含水率只能達到80%左右,不能滿足污泥填埋標準的要求。隨著中國的土地資源日益緊張,很難開辟新的垃圾填埋場。垃圾填埋處理不再是污泥的最佳出路。
2 海洋處理
海洋污泥處理是簡單可行的,但這種方法并沒有對污泥進行預處理,只利用海洋吸收污染物。這種處理方法容易造成海洋污染,威脅海洋生態系統和人類食物鏈,存在較大的隱患。世界各國正在逐步廢除這種處理方法,以避免將來對海洋環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3 污泥焚燒
污泥焚燒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污泥減量處理。與填埋和海洋處理相比,早期投資較大,后期運行管理要求較高,但焚燒法能最快、最徹底地實現污泥減量化。且處理后殘渣較少,便于后續處理。但焚燒的缺點也是顯而易見的,可能會有尾氣污染,產生有毒氣體,不是一種環保的處理方法。
4. 污泥資源化處置
除傳統的處理方法外,污泥在其他行業的應用研究也逐漸增多,如制備蛋白質滅火劑、建筑磚等。這些研究為實現污泥資源化和減量化指明了方向。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已經實現。
5. 制備污泥蛋白
剩余污泥中含有較多的蛋白質,可被酸、堿水解,制備水解蛋白(肽)。水解蛋白具有發泡性能,攪拌后通風可產生大量泡沫(具有滅火特性),如添加穩定劑、防腐劑、防凍劑等,可制成蛋白泡沫滅火劑。與傳統的化學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和動植物蛋白水解液滅火劑相比,該滅火劑具有制備成本低、無二次污染等優點。因此,發展剩余污泥減量、無害化、資源化技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6.制備建筑用磚
污泥含有大量的無機物質,也可以作為處理后的建筑材料的原料。污泥磚制造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用干污泥直接制磚;另一種是用污泥焚燒灰磚。當直接從干燥污泥制磚時,應適當調整污泥的組成,使組成等于制磚粘土的化學成分。制磚粘土所需的化學成分為SiO2:56.8%~88.7%; Al2O3:4.0%~20.6%; Fe2O3:2.0%~6.6%; CaO:3%~13.1%; MgO:0.1%~0.6%;其他0至6.0%。污泥用于焚燒灰磚,焚燒灰的化學成分與制磚粘土的化學成分相當接近。在坯料中加入適量的粘土和硅砂。最合適的投配比是關于焚燒灰:粘土:硅砂= 100:50:(15-20)。由于污泥焚燒過程增加,成本增加,操作和管理難度增加。因此,通常使用干燥后的污泥。
制備PHA
聚羥基烷酸(PHA)是由某些細菌在非平衡生長條件下(如氮、磷缺乏)合成的一種細胞內儲能儲碳材料,可由純微生物或混合微生物合成。PHA具有完全生物降解性、生物相容性和壓電性等優良性能,是傳統不降解塑料的理想替代品。剩余活性污泥通過向污泥中注入土源性PHA合成菌的方法產生PHA。采用生物浸出法去除污泥中的重金屬,降低了污泥的致病性。污泥適合農田應用,實現剩余活性污泥的充分利用,避免二次污染,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制造活性炭
“萬洪云”用活性污泥處理廢水過程中產生的好氧污泥和厭氧污泥制成活性碳。選擇了最佳工藝條件,并對產品性能進行了進一步測試。實驗結果表明,利用殘留活性污泥制備活性炭的方法是可行的,在最佳條件下活性炭的吸附性能是令人滿意的。
此外,也有關于污泥用于污泥燃燒、發電和水泥生產的文獻研究,這些方法對于實現污泥資源化、減量化具有很好的作用。
套子灣污水處理廠今后如何處理污泥
填埋:衛生填埋方法操作相對簡單,處理費用不高,將脫水污泥直接運到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曾是我國大多數污水處理廠選擇的污泥處置方式。但是在實際運行過程中發現,脫水泥餅直接填埋本身是對資源的嚴重浪費,此外,還可能對填埋場形成諸多困難。考慮到污泥是一種資源,一些國家開始限制污泥的直接填埋,填埋成本的上升,引發了人們深度處理污泥、減量和資源化的市場需求。
這些限制包括:污泥填埋的含水率必須小于40%;有機質含量低于30%。為滿足上述要求,一般需對脫水污泥再進行以污泥干化為主要技術手段的后續處理。在我國綜合考慮各種處置方法的成本、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及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對污泥進行填埋處置可能是未來一段時期我國污泥處置的一種方法。土地利用:城市污水廠污泥肥效對比典型的農家廄肥有明顯優勢。污泥中農作物生長所必須的氮、磷、鉀等元素都遠高于農家廄肥,有機成分也較之高。
施用有機肥的主要優點有:改良土壤,提高耕地生產能力;提高化肥利用率;提高農作物產量,改善農作物品質;增強微生物活性。但是,由于有機肥肥效釋放慢,養分含量低,施用數量大,且當年利用率低,在作物生長旺盛、需肥多的時期,往往不能及時滿足作物的需求,所以需要與無機肥料配合施用。制備有機無機復合肥料是解決以上矛盾的最佳有效途徑。堆肥技術是污泥農用的主要手段。由于好氧堆肥具有發酵周期短、無害化程度高、衛生條件好、易于機械化操作等特點,故國內外用垃圾、污泥、人畜糞尿等有機廢棄物制肥的工廠,絕大多數都采用好氧堆肥。
好氧堆肥過程是通過好氧性微生物的生物代謝作用,使污泥中有機物轉化成富含植物營養物的腐殖質,反應的最終代謝物是CO,、H,0和熱量,大量的熱量使物料維持持續高溫,降低物料的含水率,有效地去除病原體、寄生蟲卯和雜草種子,使污泥達到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目的。用于建筑:污泥含有大量無機質,在處理后也可以作為建材的原料。這種資源化利用方案還在不斷嘗試中。
污泥建筑材料利用方式主要有制磚、制水泥、制纖維板等。目前應用較多的是制磚。焚燒:污泥的焚燒必須首先進行干化或半干化,在引燃時添加少量輔助燃料,其后可以達到自燃。采用先進的熱交換系統,可以依靠污泥焚燒所產生的熱能進行干化,其熱量可以滿足大部分甚至全部干化的需要。未經干化或半干化處理的污泥焚燒由于過多的水份將難以點燃,其熱量平衡為負數,即必須添加燃料才能維持焚燒。以焚燒為核心的處理方法是最徹底的污泥處理方法,它能使有機物全部碳化,殺死病原體,最大程度地減少污泥體積。
污泥處理要求規范有哪些
污泥處置:是指處理后污泥的消納過程,處置方式有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綜合利用等。污泥土地利用應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標準和規定。污泥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土地改良和園林綠化等。污泥用于園林綠化時,泥質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CJ248)的規定和有關標準要求。污泥必須首先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污泥用于鹽堿地、沙化地和廢棄礦場等土地改良時,泥質應符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土地改良泥質》(CJ/T 291)的規定;并應根據當地實際,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污泥農用時,污泥必須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并達到《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等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農用標準和規定。污泥填埋。不具備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綜合利用條件的污泥,可采用填埋處置。國家將逐步限制未經無機化處理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污泥填埋應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的規定;填埋前的污泥需進行穩定化處理;橫向剪切強度應大于25kN/m2;填埋場應有沼氣利用系統,滲濾液能達標排放。
污泥處理:以園林綠化、農業利用為處置方式時,鼓勵采用厭氧消化或高溫好氧發酵(堆肥)等方式處理污泥。污泥以填埋為處置方式時,可采用高溫好氧發酵、石灰穩定等方式處理污泥,也可添加粉煤灰和陳化垃圾對污泥進行改性。高溫好氧發酵后的污泥含水率應低于40%。污泥以建筑材料綜合利用為處置方式時,可采用污泥熱干化、污泥焚燒等處理方式。污泥以建筑材料綜合利用為處置方式時,可采用污泥熱干化、污泥焚燒等處理方式。污泥焚燒的煙氣應進行處理,并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等有關規定。污泥焚燒的爐渣和除塵設備收集的飛灰應分別收集、儲存、運輸。鼓勵對符合要求的爐渣進行綜合利用;飛灰需經鑒別后妥善處置。
污泥運輸和儲存:運輸過程中應進行全過程監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灑落或滴漏造成的環境二次污染;嚴禁隨意傾倒、偷排污泥。 污泥中轉和儲存。需要設置污泥中轉站和儲存設施的,可參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等規定,并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建設和使用。
污泥處理處置安全運行與監管: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運輸單位和各污泥接收單位應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并定期將記錄的聯單結果上報地方相關主管部門。營單位應建立完備的檢測、記錄、存檔和報告制度,并對處理處置后的污泥及其副產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進行跟蹤、記錄和報告,相關資料至少保存5年。填埋場運營單位應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規范,定期對污泥泥質、填埋場場地的水、氣、土壤等本底值及作業影響進行監測。